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社区文化建设,展示学生寝室个性风采,创建整洁、和谐、文明、向上的学习和生活氛围,根据《浙江师范大学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评选办法》及上级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2013-2014学年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本专科学生寝室。
二、评选内容
1. 文明寝室。
2. 特色寝室。包括优良学风寝室、考研明星寝室、科技创新寝室、外语优秀寝室、党员示范寝室、安全卫生寝室和其它特色寝室等。
三、评选要求
详见《浙江师范大学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其中申报安全卫生寝室和文明寝室的,除申请免检并获得同意外,需每次检查评分均为优秀。
四、评选步骤
1. 申报:5月4日至5月16日。由各班生活委员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寝室进行申报,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申报表》(见附件1),如若申请多项称号,需分别填写申报表,并附上证明材料(申报各类寝室需提交的证明材料清单见附件3)。各学院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于5月16日前交至学生处,电子稿发学生处邮箱。
2. 初审:5月17日至5月23日,学生社区管理与服务中心根据《评选办法》的要求对各寝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安全卫生寝室称号的寝室,将于收到材料之日起进行不定时复查。通过寝室安全卫生复查和材料审查,初步确定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名单,在本社区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3. 评定:5月底,学生处对学生社区管理与服务中心报送的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材料进行审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进行表彰。
五、奖励办法
1. 学校对文明寝室、特色寝室进行奖励,并授予荣誉称号。
2. 文明寝室、特色寝室荣誉称号在学生品德素质评价中可作为加分的依据。具体加分标准为:特色寝室加6分,文明寝室加8分。
六、其它
本通知提及的《浙江师范大学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评选办法》请到学生处网站资料下载区的“公寓管理类”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