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两学一做”精神,庆祝建党97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切实提高学院学生党员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学习、思想、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学生党员中开展2017年度“十佳党员”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党支部在学院2017年度考核优秀的学生党员中推荐1-2人。
二、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志存高远,具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
2.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党员意识强,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工作中讲协作,讲奉献,顾大局,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并做出突出成绩。
4.关键时刻能够发扬共产党人不怕困难、勇于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英雄气概,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勇挑重担,尽职尽责,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5.密切联系群众,关心同学疾苦,乐于助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6.在学校要求的各项工作中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
7.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大二本科及以上要求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且发展评价排名班级前50%(某方面表现突出可以适当放宽排名条件);研究生上学年综合测评前列,优先考虑科研突出、服务意识强的正式党员。
8.能够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校纪校规。
三、评选程序
1.各党支部推荐。各支部在学院2017年度考核优秀的学生党员中,对照评选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党员1-2人,填写《十佳党员推荐表》,经学院审核成功,进入现场答辩环节。
2.现场答辩。各支部推荐的优秀党员准备陈述稿和PPT进行现场答辩,内容可涉及在班级贡献、专业学习、实践服务、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突出作用的发挥,陈述时间3-5分钟。
3.综合评审。所有党员陈述完毕后,由老师和党支部代表进行现场打分,最终结果按“老师*70%+党支部代表*30%”的比例进行计分,根据得分高低,排名前十的党员获得学院“十佳党员”称号。
4.公示。在学院网站公示“十佳党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天。
5.表彰奖励。“七一”前夕,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十佳党员事迹做KT版展示,并在学院相关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
四、注意事项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把握好推选表彰的范围和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
2.坚持择优评选。本次评选活动遵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坚持自下而上,择优遴选。
3.坚持选学结合。各党支部要把评选活动与“两学一做”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思想教育结合起来,使评选过程成为树先进、学先进、创先进、自我提高的过程,营造良好氛围。
4.本评比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党委所有。
化学与尊龙凯时平台入口2017年度“十佳党员”推荐表.doc
中共浙江师范大学化学与尊龙凯时平台入口委员会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