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经各团支部推荐、学生党支部讨论确定和学院党委审核,拟确定下列89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反映被公示人或发展程序方面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29--2020年5月5日下午17:00,联系方式:0579-82282975,504008414@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X同学对XXX同学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反映),具体名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