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好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既关系到个人价值实现和家庭幸福,更关系到国家的长远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增强学生在就业过程中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三自”意识,将就业优先理念更好地融入大学生涯,进一步发挥“朋辈互助”效应,延伸就业服务的触角,经研究决定,设立班级就业委员,具体如下:
一、班级就业委员的工作职责
(一)在低年级阶段,根据学校和学院安排,做好各类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类活动的宣传和动员,并组织举办班级层面就业相关活动。
(二)在高年级阶段,根据学校和学院安排,协助做好各类就业资讯的宣传和分享,协助做好就业招聘与毕业派遣相关工作的组织和服务。
(三)协助学校、学院做好班级层面其他就业相关工作的推进、落实和调研。
二、班级就业委员的设立与管理
(一)除2019级毕业班外,每个行政班级设立就业委员1名。
(二)就业委员建议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名单确定后不再更替。
(三)就业委员名单确定后由学院在6月22日前上报校学生发展与就业服务中心。
(四)就业委员须在校院两级指导下,协助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辅导员、班主任做好就业服务工作。
三、班级就业委员的激励机制
(一)就业委员参加学年评优评奖时,参照其他班委进行加分。
(二)就业委员可优先加入校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学生组织。
(三)就业委员可优先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就业指导讲座、职业能力提升培训、校企直通车等活动。
(四)就业委员可优先推荐到名优企业、教师发展学校实习就业。
四、班级就业委员的聘任标准
(一)有较高政治素养,思想端正,热情友好,积极主动,乐于为班级学生服务。
(二)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能有效组织各项就业活动,在班级组织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三)敏锐细致,善于沟通,有较好的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四)作风扎实,实事求是,敢想敢干,讲究实效。
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处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