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建“资格审核小组”“材料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思政考核小组”“监督小组”,具体实施相关工作。学院监督小组负责全面监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加强对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考生投诉。
二、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3. 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 仅招收非定向(全脱产,转档案)博士生。
5. 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6≥425;
(2)TOEFL≥80分或IELTS≥5.5;
(3)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 5)考试合格;
(4)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期刊定级标准详见附件);
(5)通过我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资格考试。
6. 应届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往届考生须获硕士学位。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获得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 专业理论基础扎实、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和创新意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成果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24年3月11日):
(1)主持1项省部级及以上课题;
(2)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件(含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
(3)获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三);
(4)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1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
(5)参与发表(含录用)一级期刊及以上学术论文1篇,期刊定级标准参照我校最新文件规定(详见附件)。
(二)硕博连读
1. 符合普通招考申请条件第1-5条。
2. 我校在读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3. 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位课成绩优良,且所修硕士学位专业与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报名
(一)时间及网址
1.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2024年3月11日
2. 报名网址:http://yjszs.zjnu.edu.cn/bsbmxt/
(二)缴费
1. 缴费时间:2024年3月18日-3月22日
2. 报名结束后进行网上缴费。根据《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缴费须知》(详见附件)进行操作,完成缴费。一旦缴费成功,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 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资格不符。
(三)注意事项
1. 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150*200像素,大小9-10k,jpg格式)。
2. 报名信息填写请参照附件《博士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说明》。
3.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考生须在入学前将档案转入我校。
4. 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提交材料
1.《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报名表》(下载附件填写,含导师或导师组初审意见);
2.《专家推荐信》2封(原件)(下载附件填写);
3. 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 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 考生承诺书(下载附件填写);
6. 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除外)、《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
7. 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及应届生除外)、《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的复印件各1份,以及硕士和本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 获国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
9. 在职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离职证明(下载附件填写,需人事部门盖章);
10. 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校级教务部门用章);
11. 硕士学位论文(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论文摘要,并在材料审核阶段前补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含导师签字);
12.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科研成果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24年3月11日;其中学术论文限5篇、主持课题限3项、其他科研成果限3项);
13. 大学期间的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以上各类招生方式所需材料务必在接收报名材料阶段(2024年2月25日-2024年3月11日)按序整理,通过邮政EMS(或顺丰)寄至学院。另外邮寄前请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件电子稿打包发送到邮箱smxyyb@zjnu.cn。逾期提交(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报名材料不齐全,或未按时缴 纳报名费者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学院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尊龙凯时平台入口7幢221室;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2531。
四、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内容包括: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生证、拟报考导师书面审核意见、英语水平资格、科研成果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考核。硕博连读资格审核合格考生直接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五、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分。材料审核的主要依据包括:学习经历和取得的成绩;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申请材料反映出来的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入总成绩。
材料审核成绩总分100分,分项如下:
(一)外语水平(20%);
(二)本科、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情况(25%);
(三)学术成果(25%);
(四)审核小组对考生学位论文情况的评价(30%)。
学院根据材料审核成绩和英语水平考核结果,按不低于1:3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生源不足的情况除外),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六、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由5人及以上本学科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的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综合考核,考核方式见各具体环节。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基础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综合面试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试等环节。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未达到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各环节主要考核内容如下:
(一)专业基础考核(30%):普通招考考生采取面试方式,硕博连读考生采取笔试方式(考试科目为:生物综合)。专业基础考核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未达到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
(二)专业外语水平考核(20%):主要考核考生口语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力等。采取逐个面试的方式,专家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评分,以平均分计入成绩。
(三)综合面试考核(50%):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逻辑思维、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科研发展潜力等。面试环节除共同性必答问题之外,每个方向应提出若干个具体专业问题。考生须提交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答辩报告,陈述学习科研经历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与设想,并就专业基础知识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进行答辩。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专家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评分,以平均分计入成绩。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及考试诚信等方面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心理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线上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七、录取
(一)按全部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每位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只能录取1人。如果有多位(≥2)符合录取要求的学生报考同一导师时,在招生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按考生分数高低和导师接收意愿依次调剂。
(二)总成绩计算公式
普通招考:
总成绩=材料审核×30%+(专业基础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综合面试考核)×70%;
硕博连读:
总成绩=专业基础考核×30%+专业外语水平考核×20%+综合面试考核×50%。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专业基础考核或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未达到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四)普通招考、硕博连读考生分别排序录取。
(五)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为定向培养。
八、违规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院信息公开的网址:/17166/list.htm。
学院咨询及申诉电话:0579-82282531;邮箱:smxyyb@zjnu.cn。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79-82283026;邮箱:yzb@zjnu.cn。学校纪委监察室电话:0579-82282319;邮箱:jwb@zjnu.cn。
十、其他说明
(一)我院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报名费用不退。
(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全脱产学习,若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报名、复试、录取就读等情形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三)硕博连读考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应完成本学科、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硕博连读生不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学校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博连读生按取得的学籍享受相应待遇,如中期考核不合格应转回硕士研究生继续学习或退学。
(四)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学籍学历和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籍,一律通报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我院以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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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8日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生物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报名表.docx
附件9: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缴费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