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
化学与尊龙凯时平台入口 关于公布“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师生化教[2019] 2号化学与尊龙凯时平台入口关于公布“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获奖名单的通知为全面提升和保障学院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深入推进全员教研活动,营造浓郁的教研氛围,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与卓越发展,学院于4月29日-5月6日开展了“院第七届教研活动展示周暨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活动。由院教学督察组、校院二级教学督导、学科主任,教学骨干组成的专家组评出了生化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一等奖二项,二等奖二项,...
2019-04
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单位):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普通高校“互联网+教学”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8〕102号),到2020年,全省要建设1000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1000项“互联网+教学”省级教学改革案例、1000堂“互联网+教学”省级示范课、1000项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和1000种新形态教材,建设100个省级在线教学名师空间;原则上省“一流学科”所属专业和省优势特色专业在线开放课程开设率达到20%以上,其他专...
化学与尊龙凯时平台入口召开化学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修订研讨会
4月14日晚,在学院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化学专业2019级人才培养计划修订研讨会,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初高中化学国家课程标准研制组组长、教育部师范专业认证专家王祖浩,特级教师、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高中部主任任雪明,特级教师、教育部师范专业认证专家、金华一中校长寿才明,特级教师、台州市教研室化学教研员郭君瑞,特级教师、瑞安四中校长张克龙,特级教师、浙大附中顾建辛,特级教师、义乌中学胡国栋,...
2019-03
教育实习相关通知及材料提交要求
修回实习回校后工作要求--及具体材料提交2018.doc 浙教办师〔2018〕36号-附件1.浙江省高校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育实践实施指南(试行).doc浙教办师〔2018〕36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师范生教育实践规程(试行)》及五类专业教育实践实施指南的通知.docx 教务处:师范生教育实习材料提交相关事项通知附件1-7.doc.doc
关于公布生化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助教岗位的通知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与实施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学科特点、课程类别、教学班级规模等的需要,结合我院教师实际需求情况,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予以公布(见附件)。 生化学院2019年3月14日 生化--助教岗位教师申请--20190317版.xls
化学与尊龙凯时平台入口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2019年度)
一、为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和质量意识,使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更加合理规范,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制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的指导性意见(试行)》(浙师教字[2012]5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二、学院成立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研究生及成教的副院长担任。考核工作由学院负责统筹管理。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领导小...
生化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第2学期补缓考安排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关于2018-2019学年第2学期的补缓考安排现予公布,详情请见附件。如有遗漏请及时联系生化学院教务办82282325,谢谢! 生化学院教务办2019年3月5号附件:2018-2019-2补缓考安排(更新).xls
生化学院2018级生化科教类专业第一轮分流工作通知
根据《生化学院2018级生化科教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第六条 第一轮分流政策规定,现就2018级生化科教类专业第一轮分流工作通知如下: 各班级请做好第一轮分流文件学习,通知学生与家里做好沟通。 第一轮分流原则: (一)基本原则:按学生的第一志愿分流。 (二)专业志愿数若不超过专业计划招生数,则全部录取。 (三)专业志愿数若大于专业计划招生数,按照《无机化学(一)》、《动物学》、《高...
生化学院关于开展2019届 本科毕业论文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
生化学院关于开展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保证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根据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安排,我院决定于3月中下旬对我院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期检查的主要任务和内容1. 中期检查的主要任务:检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遇到的情况和问题,...
2019-01
本(专)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成果管理,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依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创新创业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浙师教字〔2017〕57号),特编写本解读说明。一、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构成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模块=通识①学分+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模块必修2-4学分,其中通识①1学分、创新创业实践1-3学分。(从2016级开始,各专业教学计划中明确设置1个学分的创业教育公共必...